暗格里的秘密-第19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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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型:剧情 / 爱情地区:大陆年份:2021

导演:张笑安

演员:张星禾 / 岳佳颐 / 王泽轩 / 程悦 / 樊治欣 / 黄金成 / 肖恩 / 刘祉驿 / 陈哲远 / 舒美铃 / 王一岚 / 李日尧 / 徐梦洁 / 刘芷微 / 肖恩

故事精髓

该剧根据耳东兔子的同名小说改编,讲述了优越不羁的校园男神周斯越(陈哲远 饰)与倔强可爱的灰姑娘丁羡(徐梦洁 饰),二人从互相排斥的同桌,在日复一日的相处生活中逐渐发现对方的优点,陪伴彼此度过青春路上的低谷与迷茫,最终彼此成就蜕变的美好青春故事。

网友热议

  • 来自网友【🕊噗噗是个小折腾】的评论很久不看这种校园爱情剧了,因为现在年龄已经30+,离开校园太久,那种高中时代会产生的感觉好像已经悄悄溜走了,很多事情好像也已经淡忘了。会来看这部剧完全是冲着陈哲远的脸来的,但是看到最后,却觉得这部剧又带我回到高中活了一次。那些高中时代的回忆,我本以为早就忘记了,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,那些日子遇到的人,发生的事,一切又鲜活了起来。我本身是一个活泼的人,有点儿才艺,所以除了是文艺演出的常客外,有时也会成为某些话题的中心,幸好啊,也有一群人向我伸出了手。我们每天一起踏着晨曦上课,顶着星空回家,有共同的爱好,会一起出去玩,也会偷偷一起做“坏事”,比如翻墙出去上网。有人在贴吧攻击我们中的任何一个,大家会群起而攻之,有人得了奖,也会起哄要ta请客,当然在一起玩得多了,男生和女生之间也会暗生情愫,在课桌下偷偷牵着的手,他手心汗津津的触感都还记得清清楚楚;不想破坏好朋友的关系而拒绝的表白,他失望又有点尴尬的眼神也历历在目。脸颊晒过的太阳,自行车坐硌疼的屁股,上课说话被抓包的窘况,包括夏天吹过的热风,运动场呐喊的声音…一切的一切,在看这部剧的时候,清清楚楚出现在我脑中,原来一切都没忘记,只是被封存。我当然也有喜欢过的人,最初他在隔壁班,下课余光总会感觉到他投在我身上的眼神,但当我转头去找的时候他又会迅速移开,整整一学期,只被我抓到过一次,他也只是假装镇定地挪开视线,仿佛只是在看别处,无意间扫到了我。后来高二文理分班,我们分到了一个班,开始的时候我们仿佛都有些刻意回避交流,即便有也是很简单的几个字,我活泼,跟班上同学相处融洽,他性格有些冷淡,跟其他同学也没什么话说。我是班上的文艺委员,有次组织文艺活动的时候,我发烧了,浑身发冷可还要坚持排练,他看到我有些瑟缩的样子,脱了自己的校服外套递给我让我穿,衣服上尚带余温,接过衣服的时候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心漏跳一拍。后来慢慢的,我们关系一点一点变好,我带他进入跟我要好的小圈子,一起出去玩,一起学习,他家就在附近,走路五分钟就能到,我却每天要坐一小时公交车,后来他也加入了送我去车站的行列。后来一次去玩,我们俩出来在楼下透气,我开玩笑要他给我介绍个男朋友,他笑着抬眼,问我看他可不可以,我说可以,顺理成章在一起。他因为长得像年轻时候的松田龙平(参考NANA电影版的莲)学校里真的很多女孩子喜欢,跟他在一起我也受了很多来自于他仰慕者的委屈,所幸我有朋友,有喜欢的人,能帮我一起挡回去。我有次问他为什么高一的时候总在楼梯间偷偷看我,他当着我的面嘴硬否认,却在回家后,在我们互相写东西的小本子上告诉我,先开始他觉得我跟同学说说笑笑叽叽喳喳的好吵,后来慢慢的,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身上好像发着光一样,有点耀眼啊…后来我们高考,上了不同的大学,我大一有很多活动要参加,他也在忙自己的学业,慢慢就淡了,最后我们也没挺过第三年,在一个夏天的傍晚见了面,平静地分开了。我不后悔分手,但是我不得不承认,那是我最珍视的一段感情,后来无论大学还是工作,我又找了几个男朋友,却再也没有当年那种只要听到他名字,哪怕是其中一个字就会产生的悸动,或许这就是独属于那段青春的记忆,因为一整段都太美好太深刻,所以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后来即便出现了比他优秀的人,也没法彻底抹去。说了很多莫名其妙跟剧无关的话,就当是对青春的一个记录吧。虽然他不是周斯越那样的学霸,我也没有丁羡那样为爱考清华的本事,但是我们的青春里都遇到了一个闪闪发光的人,留下了美好的回忆。
  • 来自网友【上善】的评论我常常会为了故事而动容,我常常借着一个个人物的眼去窥探这个世界。然而那些故事终究离我太远,我做不了飞檐走壁的大侠,不是理性到狠毒的面壁者,也没有一个人在月光下为我唱起山歌。我这一辈子成不了李白杜甫,难做到名流千古,我甚至连一生跌宕起伏、苦难重重都不配,现在的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又籍籍无名之辈。 或者说,现在的我不过是一个刚通过高考的普通人。而这本书讲述的那段高中岁月才更类似我的人生,书中丁羡的一幕幕更像从我的心底涌出的泉流,是我的“为什么而活着”。 余华说,“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,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。”即使小学就看过《活着》,这么多年了我也一直理解不了这句话。我目前的想法是,可能在余华眼里活着是件很难的事。大概他见惯了人生的苦难,可我还没有吧。我见的人还很少,少到不是生活平淡,就是即使苦难也愿蝇营狗苟兀穷年,好像都在想活的更好啊。我看的书也少,仔细想想大部分还都是儿童文学,哈哈。 我的一位老师说只有我们这个年龄才会思考为什么活着,等到以后工作了就不会了。无论哪个年代嘛,只要是好赢的正常人往往会这样讲,在我这微不足道的十几年中听过了太多,自己也没少说。实话讲有些麻木了,因为我知道在这个社会上只有满身现实的泥泞和风雨的痕迹,才算阅历不平、高人傲世。不过我也确实不知道等我工作了,又会怎样,老师给予我的未来的评价,我还有机会去实现,倒是不急。但这本书好像把我至少是现在心底的那个,为何活着的答案告诉我了。 因为“彼方尚有荣光在”啊!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,起码和我的高中生活还是有一点点接近的,毕竟我的六年全国不多。看到女主最苦的那段复读时光,我往往潸然泪下,因为我的六年太苦了呗。苦得让我只要做梦梦见都是害怕和惊恐,望见的只有夜幕下废弃的的初中教学楼和黑雾笼罩的高中校园,还有阴森的密室里我血淋淋的手上握着的闪光的刀。特别是对于一个从出生就身体不好的人来说,鼻炎、胃病、头疼,每一个都让人痛不欲生。曾经在电视上看见的挑灯夜战到凌晨在我身上是没发生过的,有些人不会知道,对于我,连熬夜学习都不配。所以当我一眼瞥见那句“那段日子斑驳陆离,晦暗不明,我不敢松懈,生怕一停下来,就有十几万人,踏着我的尸首轰轰而上,”我泪流满面。 我也曾无数次地像丁羡一样想要放弃,想过反正我家有两套房,父母总会有点好心不会让我流落街头,我就去当个收银员,自己一人过一生。粗茶淡饭,布衣裹身只求浮过人生的长河就行。所以对于我这样一个个体认知从孩童时期就很明确的人,从不在意外界的人。支撑我走过这段路的如今看来就是那道光吧。就像我许下了契约,约定洗净后自己,换上绣满玫瑰的裙子,抵达光下的向日葵城堡。我是骑士,我有我要守护一生的国王。 丁羡说,人在一生中总会遇到很美好的人,他像一束光照进了你的生命里,成为岁月长河中最耀眼的一瞬。你可以在惊艳中望着他的背影远去,明白自己以后的人生不过尔尔。也能借着他的光去瞥见更广袤的世界,去追随去前往那里,不被拉在身后。 我不一样,我没遇见过什么很天才又美好,生而不平的人。但我的心里一直知道这世界有光,而且一直把它视为我的唯一真理。如果可以,我不想成为一个为了活着而活着,为了生存求生存的人。我也想像丁羡那样看见光,追上光,成为光。 此后如竟没有炬火,我便是唯一的光,何况这世界从来有光。现实已经够黑暗了,我不想被打败后麻痹自我,沉溺其中反而扩大黑暗。人言飞蛾扑火,可暖暖的光却从不伤人。所以为什么而活着呢,大概我从来不惧怕死亡,却贪恋光的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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